2025年才剛開始,就接連爆出兩起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先是台南三百多公頃的廢棄物遭到非法掩埋,接著是新竹棒球場挖出的大量建築廢棄物,被媒體戲稱為「大秘寶」。為了解決這類問題,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2024年5月建置完成 「營建及裝潢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希望透過更嚴密的流向管理,遏止非法棄置行為的發生。
然而,營建廢棄物非法掩埋並非新議題,而是多年來屢禁不絕的老問題。政府雖然持續動員稽查、嚴懲不法業者,但這樣的做法只是「治標」,並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非法棄置對環境已經造成不可逆的影響,而最終承擔環境成本的,仍是全體台灣人民。
非法棄置的關鍵:高額利潤驅使業者鋌而走險
營建廢棄物之所以屢遭非法棄置,歸根究柢是因為「有利可圖」。合法處理成本高昂,使得市場上的處理價格水漲船高。如果不肖業者以合法價格收受廢棄物,卻轉而採取非法棄置的手法,就能從中獲取龐大利潤。因此,許多業者抱持僥倖心理,鋌而走險。
進一步探究,為何合法處理費用居高不下?其根本原因在於 營建廢棄物的分類落實度太低。合法業者若要進行妥善處理,光是分類就需投入大量人力與土地成本。環境部雖然推廣 「分類即資源」 的觀念,但營建廢棄物的分類卻極具挑戰。例如,目前常見的 保麗龍砂漿輕隔間,其組成包含防火板材、金屬骨架、砂漿及保麗龍球。理論上,只要將這些材料逐一分類,便可進入各自的回收體系。然而,實際操作上,除了金屬骨架較易分離,保麗龍球卻與砂漿混合,保麗龍砂漿又與板材強力黏合,導致拆解與回收困難重重,處理成本自然節節攀升。
解決問題,應回歸源頭:生產者應負責設計可回收建材
營建廢棄物處理困難,並非僅是廢棄物業者的問題,而是 建材生產者的責任。如果在產品設計之初,就考量到 未來的回收與分類,那麼處理成本就不會如此高昂,非法棄置的誘因也能大幅降低。
以 保特瓶 為例,市面上的瓶裝飲料多數已設計為 易撕標籤,讓消費者能夠輕易將瓶蓋、瓶身與標籤分開,使回收更有效率。反觀目前的建築材料,許多產品卻未考慮後續拆解與回收,導致廢棄後成為處理難題。
生產者是產品生命週期的起點,應當承擔起 「生產者責任延伸」(EPR),將 產品壽命終結後的再利用問題,納入設計階段。合理的企業利潤,應當包含對環境的責任,而非將環境成本轉嫁給全民。若能從源頭改善建材設計,使回收更簡單、分類更容易,將能有效減少非法棄置的情況。當合法處理變得更具經濟效益,非法業者的風險超過利潤,自然無利可圖,營建廢棄物問題才能從根本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