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板橋的浮洲合宜住宅因為結構問題以及隔間牆填充保麗龍顆粒的問題,一直被吵得沸沸揚揚,也佔據重大媒體版面,但是後來也因為其他重大新聞的出現,導致這則住宅安全的新聞快速消失在各大媒體的版面。今日在網路上尋找保麗龍的相關資料時,又再次搜尋到營建署的資料,喚起了一些回憶。

我們先從保麗龍談起,保麗龍俗稱為發泡塑膠其化學名稱為聚苯乙烯,在常溫環境下就會釋放出苯乙烯,而且溫度越高釋出的量越多。苯乙烯已經被國際公認為可能致癌物!而保麗龍因其化學結構中具有苯,在高溫燃燒時會產生大量的戴奧辛(俗稱世紀之毒)。當然如果在實驗室中以瞬間的高溫完全燃燒,則僅會產生二氧化碳及水,只是在一般環境中比較難有『瞬間高溫』以及『完全燃燒』同時存在,故保麗龍在常態下,不是釋放出苯乙烯即是產生戴奧辛。

營建署在2014年12月24日針對浮洲合宜住宅採用保麗龍隔間牆發佈了一項澄清聲明(原稿的連結),仔細解讀會發現很多奇特的問題與玄機,我們就一一來解讀。

澄清說明: 按內政部營建署與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約內容,室內隔間牆應採磚造或RC造或具1小時防火時效之輕隔間牆;防音效果不得低於建築技術規則設計規範。而合宜住宅目前所使用材料具有2小時防火時效及防音功能符合契約規定。

解讀:保麗龍隔間牆有取得『內政部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書,此認可書認可的是該牆體系統具有2小時的防火時效。該認可僅針對該牆體系統試體可以承受兩個小時的燃燒實驗即可發給證書,至於是板材防火或是保麗龍砂漿防火,不在實驗評定範圍。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採用防火能力夠好的板材,而中間完全填充保麗龍或者易燃物質,只要能承受兩小時的燃燒實驗,該牆體就可以取得認證。

澄清說明: 輕質灌漿牆已成為坊間一般建案(高層建築)常用之室內隔間牆之工法,於台灣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中,亦具正面性意義。

解讀:保麗龍灌漿牆因為成本低所以坊間建商很喜歡採用這樣的說法是正確的,而在綠建築標章評估系統,二氧化碳減量指標:要求建築物採用輕隔間。而保麗龍灌漿牆所符合的是輕量化,不能說保麗龍灌漿牆就是環保綠色的產品。

綜觀營建署的說明,僅指出兩項重點:1.保麗龍灌漿牆具有2小時防火時效,2.保麗龍灌漿牆符合綠建築要求的輕量化

但是,大部分住戶質疑的保麗龍的毒性問題呢?營建署並沒有做出說明!!

從我們從事相關行業的角度來說,我們絕對不敢說保麗龍灌漿牆不符合法規!我們能提出質疑的是保麗龍釋出苯乙烯或是戴奧辛的問題。

就如黑心油事件,我們不能說黑心油不符合國家法規,但是從地溝提煉出來的油是否可以讓人吃呢?

國家的法規對於產品僅會訂定最基本的要求,符合這個基本要求並不代表產品就是完美無缺的,因為法規總是等到很多人受到傷害時,才會開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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